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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机遇 跻身全国七个超大城市行列
   加入时间:2014/11/25   游览次数:1003   
  

11月24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谋划全市新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会上,在听取市发改委关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发展思路和项目储备的工作汇报,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发言后,黄奇帆说,谋划全市新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必须跳出原有思路,根据国家新战略和对重庆的新定位、新要求,结合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站在新的高度来思考谋划。首先,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提出了“两带一路”发展战略,重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交汇点,并通过铁海联运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效连接。国家新战略赋予了重庆崭新的时代特征,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对接。其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内陆开放,重庆作为内陆唯一的国家中心城市,一体化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内陆口岸和综合性交通枢纽建设迎来发展良机。第三,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中,按照国务院最新的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重庆跻身全国七个超大城市行列。这些新战略、新定位、新要求,对重庆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重庆规划新一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出全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打开思路,以更具前瞻性的眼光和广阔的视野来加以考量,使之与这些新定位、新要求相适应、相匹配。

黄奇帆说,要围绕国家超大城市这一定位,抓好主城区和各区县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要围绕枢纽、口岸和“两带一路”发展战略节点新定位,抓好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电力、通信、管道、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围绕生态屏障定位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抓好环保及水资源保障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市领导翁杰明、张鸣、陈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闻链接:

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 增设超大城市类别

据新华社北京电,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不包括本数,下同),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新标准更加清晰,更能适应当前城镇化实际要求。与一些政策的对应性更强,以户籍管理制度为例,以此为标准,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适度放开,都一目了然。”

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

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

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超大城市内地有7个

根据统计数据,除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外,我国内地市辖区(不包括所辖县和县级市等)人口数量超千万的城市共有7个。(注:广州、武汉数据来源为2013年统计公报,其余数据来自2012年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

上海:2231万

北京:1882万

重庆:1569万

广州:1292万

天津:1109万

深圳:1035万

武汉:10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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