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方向塑料有限公司 重庆方向塑料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8693799 68634988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展示  行业动态  信息中心  物性表  留言板  联系我们
   
 
·信息中心
·行业动态
 
电话: 023-68693799/68634988
传真: 023-68609305
手机: 13708365119  13983794985
联 系 人: 向南圳 陈颖霞
电子邮件: cqfx111@163.com
 
辽宁:鞋类三包标准发布 三包范围塑料鞋为一个月
   加入时间:2018/3/14   游览次数:815   
  

  “3·15”前夕,辽宁省消协发布了由其组织制定的“辽宁省鞋类商品三包标准”。多家企业经营者公开承诺执行,鞋类商品投诉将有据可依。

  辽宁省消协认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中对鞋类三包没有做出明确的三包规定,经营者关于鞋类商品的投诉又居高不下,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标准困扰着经营者、消费者和消协组织,因此,辽宁省消协决定牵头组织有关企业制定鞋类商品的三包标准。

  “辽宁省鞋类商品三包标准”围绕退货、换货、修理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此标准由企业自愿承诺执行,一经承诺,即对其适用。中兴大厦、沈阳商业城、沈阳大悦城、沈阳家乐福、兴隆大奥莱等经营者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

  辽宁省消协秘书长唐少博表示,鞋类商品三包标准使承诺的经营者在处理鞋类商品投诉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也使在这些商场购买鞋类商品的消费者权益有了更好的保护。更重要的是推出了一种新的维权模式,即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时,可以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经营者制定相关标准,经营者以承诺的形式适用。

  根据“辽宁省鞋类商品三包标准”,鞋类商品三包范围和期限是:皮鞋、皮质旅游鞋为三个月;胶鞋、旅游鞋为两个月;合成革鞋、塑料鞋、布鞋为一个月。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购物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谢谢。

©COPYRIGHT 2008-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方向塑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详细地址:重庆市石桥铺石杨路17号
电话:023-68693799 68634988 手机:13708365119 13983794985 联系人:向南圳 陈颖霞 电子邮件:cqfx111@163.com 渝ICP备15013032号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805号